武陟县公安局把苦练基本功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,建立健全大练兵长效机制,实行三大举措,深入推进大练兵活动,使广大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。
一、统一训练标准,规范训练内容。
以“三懂四会”为目标的苦练基本功内容十分丰富,为使苦练基本功练有目标、考有标准,真正做到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。把基层民警的基本功划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,其中公共科目是所有基层民警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,包括政治理论、法律法规、警务技能等内容;专业科目则是各警种、各部门民警应该掌握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。同时要求不同岗位的民警,严格对照训练标准,找准自身基本功存在的差距和急需提高的方面,有针对性地开展训练,确保苦练基本功取得实效。
二、创新训练方法,形成训练制度。
在采取集中培训、岗位练兵等有效形式的基础上,因地制宜,积极创新练兵方法,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练兵形式,如案例评析法、优秀卷宗交流阅览法、结对互练法、现场模拟法、寓练于乐法等,有力地推动了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。推出一批立足岗位苦练基本功的典型,较好地引导和带动了广大民警苦练基本功,收到良好效果。同时不断拓展练兵空间,根据实战需要练兵,针对实际问题练兵,积极探索练兵新方法。
三、严格训练考评,建立激励机制。
对苦练基本功进行考评,既是充分调动民警积极性的重要手段,又是确保训练不走过场的基本保证。县局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,认真开展苦练基本功的考评工作,并与民警绩效考评有机结合,与执法质量考评有机结合,确保考核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。在苦练基本功考评工作中,既考民警,又考单位,既考结果,又考过程;重点考评基层民警苦练基本功练了没有、如何练的、练得怎样;考评单位苦练基本功是怎么组织的、措施是否得力,成效是否明显。对考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表彰奖励。对考评不达标的单位,不得参加评先;不达标的民警,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,不得晋职。把苦练基本功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,在考核干部时,重点考核干部的能力和水平,真正把基本功扎实、工作成效明显的民警提拔上来。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,激发广大民警自觉、主动、坚持苦练基本功,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。(来源:武陟县人民政府)




